精氨酸布洛芬颗粒为解热镇痛药,大多数都用在医治牙痛、痛经、因伤口引起的痛苦、关节和韧带痛、背痛、头痛、神经痛,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。运用时要注意以下忌讳: 2、精氨酸布洛芬颗粒中的主要成分对胎儿和乳儿有潜在损害,因而孕妈妈及哺乳期妇女制止运用;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运用。 3、胃或十二指肠溃疡、支气管哮喘、肾脏疾病、血液凝结和血细胞生成妨碍患者禁用。 5、运用精氨酸布洛芬颗粒时,不能一起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,如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等的复方抗感冒药,这样会添加药物不良反应的产生危险。 6、本品为对症医治药,不宜长时间或很多运用,用于止痛不允许超出5天,用于解热不允许超出3天,如症状不缓解,请及时就医。 7、运用精氨酸布洛芬颗粒期间,不主张自行合用其他药物,若需要运用其他药物,最好先咨询一下医师,最好可以下降用药危险。